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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7-23 15:34:00 信息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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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5人(详见《2007年青岛市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并符合岗位规定的户籍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及2006年尚未就业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对部分专业性较强或紧缺急需岗位应聘人员的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限制。非市内四区、高科园常住户口人员报名,还须符合青岛市入市落户有关政策规定。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个别岗位现场目测后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7月8日--9日 查询时间:2007年7月9日—10日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点击左侧“人事考试”栏目,进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或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市人事局组织各招聘单位集中组织网上报名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7月13日、14日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务费按40元收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单位业务考核的应聘人员,在单位业务考核人员名单确定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还应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单位业务考核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统一笔试和单位业务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特殊岗位的招聘直接采取业务考核的方式进行。 1、统一笔试。 按工作性质对全部报考岗位大致分为10类,分别是:综合管理类、教育教学类、医疗类、财务审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药品检验类、工程建筑类、机电类和环保类。 综合管理类笔试主要考察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公共管理、综合写作知识等。其他专业类别主要考察从事岗位所需的通用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7月15日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2、单位业务考核 单位业务考核分面试、说课(试讲)、工作技能测试三种形式。 笔试结束后,业务考核采取面试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3倍的人数,业务考核采取说课(试讲)、工作技能测试的岗位按招聘计划5倍的人数,分招聘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在网上的公布。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采取面试、说课(试讲)、工作技能考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进行进一步考核。 单位业务考核考务费按70元收取。 业务考核工作在市人事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业务考核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时在网上发布,业务考核工作一般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0天左右完成。各单位业务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并在网上公布。 业务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笔试、单位业务考核成绩各占50%的比例(业务考核采取多种方式的,各考核方式在业务考核成绩中的加权比例由用人单位确定)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单位考核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各单位业务考核成绩在网上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均合格,则不对其他进入范围人员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增人、工资、保险等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的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231 监督电话:0532-83002033
附:2007年青岛市部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青岛市人事局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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